一般来说,房子被征收了,都会或多或少地给予一定的补偿。 但是南昌市民周先生却向我们反映说,他有一栋房子被征收了,却没有得到一点的补偿,这事一直压在他心头,一压就是整整27年。
周应菊:九二年房子拆掉了,27年,我就是拿到这一张纸。
这张过塑了的《房屋拆迁通知书》,被今年73岁的周应菊视如珍宝,陪他走过了整整27个年头。周应菊告诉记者,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他在南昌市庐山南大道有一间卖酒的店铺,1992年,昌北开放开发区向他发出了通知,要求在当年11月5号前自行拆除。
周应菊:拆了一百一十多户,就这样,那个年代就拿了一个这个东西给我们。房子被拆后,周应菊就到上海打工去了,这一去就是十几年。这期间,当年的昌北开放开发区变成了今天的南昌市经济开发区。按照周应菊的说法,这段时间,他们那一批拆迁户很多都陆陆续续地分到了房子,可是他却没有那个幸运。
周应菊: 现在可能分了八十多户,还有三十多户哪里去了,包括我的在内。 十来年没分房子了,我有时候回来,回来他又不分。
没有分房子的原因,周应菊觉得是他少了一样东西。就是这张《搬迁时间、面积登记卡》,他管这个叫做《小合同》。
周应菊:人家有个小合同,人家有个合同,他说为什么你不来要合同,我不来要合同,我说你没通知我。
周应菊说,为了分房的事,从2011年上海打工回来后,他就一直奔波着。这天,他又一次来到了南昌市经开区住建局。
周应菊:我在这里啊,跑了八年。人家补了偿,为什么我不补偿啊,不管你怎么补啊,你要补偿我。
为了解开周应菊的疑惑,记者向这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。
记者:他那个房子是拆掉了不?
南昌市经开区住房保障和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黄伟铭: 九二年的事情,我哪清楚呢,你问我我也不清楚。
工作人员说不清楚情况,但是周应菊却说在他这里跑了八年,那是不是真的不清楚呢,最后,黄伟铭还是给出了答复。
南昌市经开区住房保障和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黄伟铭:1992年拆迁,凭一个《拆迁通知书》,凭一个《认定卡》(搬迁时间、面积登记卡),然后再签订一份拆迁协议。当时也就是所有的房子拆了,就是三百多块钱,我不知道(具体)多少哦,三百多块钱一个平面方,允许你签个协议,到那里交三百多块钱平面方,得一套房子,在那种情况下,可能在九二、九三年,很多人也就是交不起钱,就不交了。
黄伟铭还告诉记者,在早几年前,就已经解决了一批拆迁户的分房事宜,但那些都是签了协议没交钱的,周应菊因为只有一张《拆迁通知书》,显然不在那一批分房户当中。对于黄伟铭的这种说法,周应菊没有认同,更让他不满的是工作人员的态度。
住建局工作人员:你们不能在这里采访。不要吵,吵什么东西。 你嘴巴不要骂人,放干净一点好吧。 你也总也这样说,也不要激动。
周应菊:不激动啊,堵在心里还不激动啊,我丈母娘都跑得摔死了,为这个房子跑得,在路上摔了一跤摔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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